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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经纬6月16日电 据“大连发布”微信号15日消息,为促进房地产市场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大连市保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提出,下调2023年三季度新发放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限,具体下调事宜由人民银行和银保监局指导大连市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确定。
《通知》明确,2023年6月15日至6月30日全市线上夏季房交会期间,个人或单位购买中山区、西岗区、沙河口区、甘井子区(以下简称市内四区)参展项目新建商品住宅的,并于7月30日前完成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的,在取得不动产权证后,给予200元/平方米购房补贴。
《通知》还显示,要支持新建非住宅商品房去库存。自文件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前,个人或单位购买市内四区新建非住宅商品房的(以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时间为准),在取得不动产权证后,按照网签备案成交额的3%给予购房补贴,补贴额不超过买方缴纳的契税总额。(中新经纬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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